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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化妆品消费小技巧发布

* 来源: * 作者: * 发表时间: 2020/04/04 0:14:59 * 浏览: 53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消费小贴士:1.化妆品不应带有标识,不得声明功效和使用医学术语。 2.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,应注意自己的消费需求,并注意化妆品标签中产品的使用,使用方法,贮存条件,使用期限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。同时,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产品时还应注意,该产品必须标有进口许可证或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备案号。 3.对于过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批准或注册的化妆品,如果需要鉴别产品的真伪,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行政管理(www.sfda.gov.cn)。查询“列”。公布于2010年2月11日